科学看待黄酒中的"致癌物"
6月15日,香港媒体根据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检测结果披露出,16款黄酒饮品中含有氨基甲酸乙酯(EC)。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的评估,EC为可能令人类患癌的物质(2A类)。那么这种物质的致癌风险究竟有多高?香港有关专家表示,以黄酒中EC的含量,即使喝到酒精中毒,EC都未必达到对健康造成伤害的程度。
根据媒体报道,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对酒精饮品的测试中发现,一款绍兴酒样本的氨基甲酸乙酯(EC)含量最高,达每千克0.26毫克,根据2007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对这种物质的评估,EC被列为第2A组(可能令人类患癌的物质)。
针对黄酒中含有致癌物的问题,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前对酒类中EC含量作了说明。说明称,EC为自然发酵产生的一种衍生物,并不仅仅存在于酒类中,在其他发酵食品如腐乳、面包、酱油之中也存在。中心同时也表示,酒类中的EC含量只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并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教授吴志刚表示,判断一种物质是否致癌主要应该看两个条件:一方面需要看这种物质在国际癌症机构的评级结果,另一方面则要看该物质在食品中的含量。
国际癌症机构通常将有足够证据证明其致癌性的物质划分为一类致癌物,如甲醛、二恶英等;将有有限证据支持其存在人体致癌可能性,但有一定证据证明实验动物致癌性的物质划分为二类致癌物。也就是说,像EC这样被划分为二类致癌物的物质,目前只有证据证明在动物实验中可能会增加癌症的几率。
另外,目前对于化学致癌物的危险评价也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对化学物质的性质进行判断,确定该物质是否有致癌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则是对致癌的剂量以及摄入方式进行判断。从这两个方面推算出致癌物的危险度,以及人体可以接受的剂量。这些化学物质往往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一定剂量范围内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所以消费者对待致癌物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过于恐慌。
(责任编辑:王健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