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行业管理乱象丛生
就在11年8月初山西爆出“陈醋门”事件之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曾于8月9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山西陈醋问题关键是判断食醋概念”。但没过多久,当港媒称大陆市面上有销售用化合物勾兑并可能致癌的“化学酱油”后,卫生部却至今尚未对此事作出表态。然陈醋与酱油都属于食品中的调味品,为何卫生部会区别对待?
事实上,卫生部并非对酱油没有兴趣。早在2004年,卫生部就开始在贵州、江苏、河北、广东、吉林、北京、广西、山东、浙江等省区市试点,开展一项名为“铁强化酱油”的项目。2010年10月,这个项目的二期正式在北京启动,目标是将“用三年的时间,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国推广”铁强化酱油。
当时,卫生部的这一做法曾引来一片质疑。除有专家对铁酱油的安全性表示忧虑外,还有人质疑卫生部门用行政力量在全国推广铁酱油,有为生产铁酱油的企业“利益输送”之嫌。因此,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卫生部此次的“沉默”早已是“意料中事”。
有业内人士分析,“调味品最重要的还是依靠行业自律,但夹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行业协会,其实也是个尴尬的角色”。“在不少人眼中,都把协会理解为行使政府部门部分管理职能的‘二政府’”。
1999年,欧盟曾宣称中国酱油产品中某些成分超标,要封杀中国酱油产品。但当时中国调味品协会通过内外协调,阻止了欧盟封杀,并提出制定了《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分类标准。
目前,中国执行的是酿造酱油国家标准(GB18186-2000)和配制酱油行业标准(SB10336-2000)以及酱油卫生标准(GB2717-2003)。尽管目前中国调味品协会正就新的《国家酱油食品安全标准(意见稿)》和《国家食醋安全标准(意见稿)》进行公示,但人们仍然会产生一个巨大的疑问:这些国家标准究竟是否真的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落实?因为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生产酱油的企业良莠不齐,还有许多根本没有生产资格的小作坊。
“这些都折射出国家对于酱油行业监管力度的缺失。”业内人士如此表述。事实上,单就数量而言,中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已多达十几部,但总体看来,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条款笼统、操作性差和法律效力不够等问题已经常为法律专家所诟病。
更为致命的是,由于中国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众多,一瓶小小的酱油所涉及到的部门就包括了农业、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在这样的多头管理下,假如执法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法律漏洞便难免出现。
(责任编辑:徐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