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膏事件嫌疑人出庭受审
两三成猪肉配上鸡肉可以变成十足的“猪肉”,猪肉片加入猪血以及小苏打等添加剂,瞬间便成了“魔法牛肉”。6日,经营食品加工厂的周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出庭受审。据其供称,其生产出来的不合格产品,通过其在佛山石湾富源市场的档口大量往外销售。
经审查查明,2011年4月份,周某接手位于禅城区石湾番村6巷3号的食品加工厂后,便从乐安永利市场批发一些比较便宜的新鲜母猪肉和速冻的猪俐、驼峰肉、鸡胸肉,以及大头鱼肉,然后运回加工厂里加工。
据周某称,他将猪肉去筋后,以猪肉三成,鸡肉七成放到打肉机内打成胶状,然后添加一些味精、粮、盐、猪肉、苏打粉等添加剂到肉胶内搅拌,便宜的鸡胸肉便成了猪肉胶;此外,他还将猪肉切片和鸡肉切片按照猪肉片8成鸡肉2成的比例,然后添加上述添加剂,便可以拿到他位于石湾富源市场的档口当作猪肉片出售。至于“魔法牛肉”,则是周某用买回来的瘦猪肉切成片后,加入猪血、碳酸氢钠(小苏打)、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一些添加剂后搅拌均匀,这样加工出来的猪肉片看起来就比较鲜红,颜色和牛肉差不多。
“我平时就将这些由猪肉片加工成的‘牛肉片’拿到档口来出售给顾客,这些‘牛肉片’可以比猪肉片每斤多卖1块多。”周某称。一位帮人做饭的钟点工告诉记者,在农贸市场,鸡肉一般卖10元一斤,猪肉是16元,而牛肉则高达30多元。
民警后来在周某的出租屋内查获大量的猪肉胶、鸡肉片、猪肉片、牛肉片及用塑料袋包装好的鸡肉、化学添加剂、卤料及送货单。经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查获的肉品均是不合格产品。据指控,从2011年4月12日至今年2月19日,周某销售的伪劣肉品金额达人民币856932元。
经审理查明,从2011年4月至今年3月22日,周某在出租屋内违规使用的添加剂主要有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其中特别是苯甲酸钠,虽然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但用量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根据GB2760—1996国家卫生标准规定,在肉制食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钠。
(责任编辑:徐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