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红:食品添加剂的认识误区
自从奶粉事件之后,要求采访食品添加剂问题的媒体突然多了起来。可是,听了记者的问题之后,我发现,他们所问的问题,大多和添加剂八竿子打不着。这方面,人们的误解是如此之多,以至于连问题本身,都是一些巨大的误区。
误区一:食品中添加的有害物质,都是食品添加剂。
最近九部委公布可能食品中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名单,本来是为了澄清什么是食品添加剂,什么是非食品物质,结果却适得其反,被人们误说成是“非法食品添加剂”名单。我哭笑不得地想,弄出这么一个“非食品物质”名单,不是很荒唐吗?明天可能有人把水彩加到蛋糕里,后天有人把石灰粉加到面粉里,大后天有人把红砖粉加到辣椒粉里......犯罪的创意是无穷的啊,那么这个单子岂不是会长长地延伸,把千万种非食品物质都包括进去?
其实,食品添加剂是一个专有名词,它特指那些国家许可使用添加于食品当中的物质。很多人之所以对添加剂印象极坏,就是因为把非法添加到食品当中的东西和食品添加剂混为一谈了。不妨做一个测试:
以下哪些物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可以多选)
A甲醛 B吊白块 C苏丹红 D工业石蜡 E三聚氰胺
F丙酸钙 G敌敌畏 H山梨酸钾 I亚硫酸盐 J过氧化苯酰
在以上选项当中,A、B、C、D、G都是非食品用物质。用甲醛来发泡海产品,用吊白块来漂白粉丝,用苏丹红来给辣椒油染色,用工业石蜡来给水果上光,这都是国家禁止的。因为它们根本就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对人体健康肯定有危害。这就好比人们不能用画画的颜料来做饮料,不能用涂墙的涂料来给蛋糕上色一样。三聚氰胺自然更不是什么食品添加剂。它本来应该是家具贴面和塑料碗的制作材料。把它添加到食品当中,可以说是一件匪夷所思的惊人“创意”。古今中外都不曾有过把三聚氰胺加进食品当中的记载,自然不可能有这样的食品添加剂。
那些非食用的物质,无论在食品中加多少,都是违法行为。食品添加剂则不同,只要不超量、超范围使用,就是合法的。比如说,在糖果中加入国家许可的食用色素,只要含量不超标就不违法。除非科学研究发现它有新的毒性反应,才由政府部门来改变其使用限量,或将其从食品添加剂名单上剔除出去。所以说,记者们从三聚氰胺联想到食品添加剂,完全是误解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概念。
误区二:有些品牌宣称不含添加剂,所以比其他品牌更优质。
有一位食品专家断言:“不加任何食品添加剂的加工食品,不可能是优质的、安全的食品”。——在现代社会当中,这话并不算过分。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商场中有一些品牌不错的食品如此宣传:“本品不含有防腐剂。”“本品不含有人工色素。”“本品不含有香精。”消费者心有所动,认为它们更健康,于是欣然购买。
其实,这只是一种商业宣传的手段罢了。它利用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不了解,让人们误解只有这个品牌不含某种添加剂,其他品牌就含有。这往往有不正当竞争之嫌。比如说,方便面含水分很少,长期保存根本不需要添加防腐剂,做这种宣传,其实是一种有心误导的“废话”。
按照2008年6月开始实施的《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的规定,我国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共1812种,其中包括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还有胶姆糖基础剂55种。全世界的食品添加剂市场每年销售额达到160亿美元以上。现代食品加工很难完全离开防腐剂。就算某种食品宣称不含有防腐剂,未必不含有抗氧化剂;就算宣称不含有色素,不等于不含有香精,也不等于不含有乳化剂、增稠剂等其他添加剂。